
(一)原文直译:
一次局部薄膜应力、一次局部薄膜+一次弯曲应力的许用限值SPL,取以下两者中的较大值:
(a)附录3-A中所列材料许用应力S的1.5倍;
(b)附录3-A中所列材料对应设计温度下规定的最小屈服强度Sy;但当材料规定的室温下最小屈服强度与抗拉强度之比(屈强比)大于0.70,或附录3-A中规定的材料许用应力S由时间相关性能(如蠕变)控制时,应采用(a)条规定取值。
(二)原因解读:
(1)为什么规定SPL取(a)和(b)中的较大值:此处主要是考虑奥氏体不锈钢材料,因其材料应变硬化特性,对允许有较大变形的奥氏体不锈钢受压元件给予了较高的许用应力(比低合金钢等高1.35倍,可达0.9Sy),此时应按大值,即1.5S=1.5×0.9Sy=1.35Sy取值,而不是小值Sy,否则忽略了奥氏体不锈钢这一提高许用应力的特性;
(2)为什么当材料规定的室温下最小屈服强度与抗拉强度之比大于0.70,直接取值1.5S:因为此种情况下,许用应力是由抗拉强度/2.4决定的,而非屈服强度/1.5决定的,(即抗拉强度/2.4≤屈服强度/1.5,许用应力取值的二元思想),故应按小值1.5S取值,否则偏不安全;
(3)为什么规定材料许用应力S由时间相关性能(如蠕变)控制时,直接取值1.5S:当材料在高温下工作,许用应力S由蠕变、应力松弛等时间相关性能决定时,屈服强度不再是失效控制因素,此时应直接采用1.5S。
(三)2023版规定之缺陷:

GB/T 4732适用材料较少(仅碳钢和合金钢),在引入过来的时候结合国内分析设计的适用材料,基于该规定背后的原理进行了更为直观和清晰的调整,更符合国内的逻辑和习惯,避免出现取值错误,本质与ASME Ⅷ-2一致:
(1)明确了奥氏体高合金钢提高了许用应力,按1.5倍许用应力取值;
(2)将屈强比>0.7和与时间相关性能控制许用应力的情况明确调整到a)条规定之中。

(1)2023版是文字描述的“取两者较大值+例外情况”,而2025版直接删除了冗长的文字表述,改成了用分段公式写死的逻辑。可能正如前文所说,此版改成公式逻辑的一大原因就是:消除旧版文字描述可能产生的歧义,防止理解偏差,避免可能出现的人为取值错误;
(2)更清晰的以屈强比为界限进行逻辑划分:屈强比>0.7时,直接取1.5S;屈强比≤0.7时,取max(1.5S,Sy),亦涵盖了奥氏体高合金钢提高许用应力这一特性,背后原因和本质与2023版是一致的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