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济运营商包括制造商、授权代表、进口商、分销商,其具体义务在文档中被详细规定:
制造商:需确保产品设计和生产符合法规要求,执行合规性评估并保留技术文件(含合规声明)至少 10 年;提供阿拉 伯语的安全说明和使用指南,产品需标注型号、批次等信息;发现产品不合规或存在风险时,需立即采取纠正措施(如召回)并通知监管机构。
授权代表:由境外制造商指定,代其履行义务,包括保留技术文件 10 年、应监管机构要求提供信息、配合消除产品风险等。
进口商:需核实进口产品符合法规,加贴自身信息,提供阿拉 伯语说明;保留合规文件 10 年,发现问题时召回产品并通知监管机构。
分销商:需核实产品合规性,确保储存和运输不影响产品安全;发现不合规或风险时,采取纠正措施(如下架)并通知监管机构。
适用于沙特阿 拉伯市场上所有涉及电磁兼容的设备(包括国产和进口),涵盖各类可能产生电磁干扰或受电磁干扰影响的电气设备、装置及固定电气设施。
但排除明确排除以下特殊产品(由其他专门法规规范):
1、通信与信息技术设备;
2、航空航天产品及其零部件;
3、业余通信设备;
4、医疗设备;
5、具有特定物理特性的设备,包括:
6、无法产生或参与超出允许限值的电磁辐射,且不影响无线电、通信设备正常工作的设备;
7、在正常使用中不受电磁干扰影响的设备;
8、专为科研和开发设计的专业电子线路板。
经济运营商需依据机构发布的指导文件,对产品相关风险(如电磁干扰可能导致的安全隐患)进行评估,评估需包含风险识别、等级判定、控制措施(如避免、消除或降低风险),且需在产品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或出现风险预警时重新评估。明确要求评估结果需与 “产品安全法” 的要求保持一致,确保与整体安全框架协调。
草案获取链接:
https://members.wto.org/crnattachments/2025/TBT/SAU/modification/25_04726_01_x.pdf
标准获取链接:
https://public.fangzhenxiu.com/fixComment/commentContent/imgs/1757596686582_rzkm3f.pdf
产品安全法获取链接:
https://members.wto.org/crnattachments/2024/TBT/SAU/24_05028_00_x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