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SME Ⅷ-1容器局部采用Ⅷ-2应力分析时的核心要求和注意事项!
上篇文章介绍了主体基于ASME Ⅷ-1设计和建造的压力容器,局部结构采用Ⅷ-2中Part 4公式法时的核心要求和注意事项,本篇介绍局部结构采用Ⅷ-2中Part 5应力分析法时的核心要求和注意事项。
(一)许用应力和焊接接头系数的要求
(1)许用应力按Ⅷ-1 UG-23规定执行;核心点:许用拉应力仍用Ⅷ-1的数值(与Part 4公式法要求一致)。
(2)焊接接头系数必须100%射线检测。核心点:分析设计区域对应的焊接接头系数强制取100% RT检测对应的数值(采用Part 4公式法无此强制要求)。
(二)材料要求
(1)建造用材料无需满足Ⅷ-2中3.2.1.1的对于材料的要求。核心点:不需要材料满足Ⅷ-2体系对材料的额外韧性、冲击等严格要求,仅需满足Ⅷ-1的材料体系要求即可(与Part 4公式法要求一致)。(2)特殊注意:UCI篇铸铁制和UIG篇石墨制压力容器是不允许采用Ⅷ-2进行局部结构设计的,无论是公式法或是应力分析法。核心点:铸铁、石墨这两类脆性材料不符合Ⅷ-2对应材料延性的要求,故不能用Ⅷ-2(与Part 4公式法要求一致)。(3)除许用应力外,应力分析所需其余材料物性参数(弹性模量、泊松比、线膨胀系数、导热系数等),必须按Ⅷ‑2选取,不得采用Ⅷ‑1 UG‑4(h)的规定。核心点:UG‑4(h)允许Ⅷ‑1容器在缺少物性时引用权威文献、专著数据;但应力分析工况下禁止使用这类外部来源数据。(三)设计要求
(1)不允许使用应力分析法得到的厚度,替代Ⅷ‑1或Ⅷ‑2 Part 4公式法计算得到的设计厚度。核心点:由 Ⅷ‑1/Ⅷ‑2 Part4公式计算厚度的结构,公式厚度为最低下限,应力分析不能用来减薄。 (2)UG‑23(d)中针对风、地震等短时载荷组合,许用应力放大1.2倍的规则,应力分析时禁止使用(GB/T 4732目前是1.2倍放大的)。 (3)应考虑Ⅷ‑2 Part 5规定的所有可能发生的失效模式,不得漏评。
(a)当采用弹性应力分析时,材料许用应力按Ⅷ-1取值;(b)当采用极限载荷分析时,用于定义塑性极限的屈服强度取值1.5S,其中许用应力S按Ⅷ-1取值;(c)当采用弹塑性应力分析时,载荷系数β需由2.4修改为3.5(改为Ⅷ-1的安全系数);(d)不强制要求按照Ⅷ-2中4.1.6.2对试验工况下的应力进行评定。但该类计算可以作为UG‑99(c)或UG‑100(b)所述计算试验压力的依据。(同Part 4公式法要求)。(b)按Ⅷ-2中5.3.1.1规定:若结构厚度和焊接节点采用Part 4确定和选用,则可豁免局部失效模式的评定,若采用Ⅷ-1确定厚度或选择焊接节点,则不能豁免,需进行局部失效模式的评定;(6)对于屈曲垮塌失效模式的评定:严格按Ⅷ-2规定执行。(7)对于棘轮和疲劳失效模式的评定:严格按Ⅷ-2规定执行,许用应力或屈服强度按Ⅷ-1执行。(四)与GB/T 150-2024的不同
GB/T 150-2024的规定并没有像ASME区分的那么细致,部分执行细节问题并没有明确规定,可参照ASME的执行,如: (1)弹塑性应力分析时,载荷系数β需由2.4修改为2.7(改为GB/T150对应的安全系数); (2)针对风、地震等短时载荷组合工况,许用应力是否允许放大1.2倍?GB/T 4732是允许放大1.2倍的,而ASME明确不能放大1.2倍,GB/T 150没有明确规定。 (3)ASME中局部采用Ⅷ-2时可分别采用公式法和应力分析法,GB/T 150没有分公式法。 以上内容仅代表笔者个人观点,限于笔者专业水平有限,文中内容难免有理解不当之处,还请多多包涵和不吝指正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