邻居群里的一件小事,让我生了两天的气。第一天忘记吃降压药了,第二天夜里睡不着了。于是,我反复思考,是我错了还是邻居错了?
事情是这样的。
有个邻居群,是若干年前邻居建的。只有几个人的时候,我就在这个群里。后来,这个群越来越热闹,群主也换了多次。小区有600多户人家,但只有500人的群,有的家庭多个人在群里。群主希望能让更多的家庭进来,希望劝退有多个人参加的家庭。毋庸置疑,这样做的初衷是好的。但最近群主发了一个帖子:如果一个家庭有多个人在群里,群主准备清退其他的。
看到这个帖子,我勃然大怒。和群主和多位支持群主的邻居争吵起来。在我的印象中,这个群建立以来,我从来没有在群里和别人争吵。
这件事非常小,群主应该也是为了大家好,我为什么会这么愤怒呢?其实我也不明白,但就是非常生气。
理性告诉我:这件小事,不值得啊。我是个喜欢反思的人:这么大的火气从何而来呢?后来我意识到:这种做法其实违背了我内心深处的一个原则。
我曾经问邻居:假如群里有一对夫妻是市长,你们还会随机将他们中的一个踢走吗?或者说:这对夫妻是你们的前辈、领导、客户,你们会吗?我想,如果凭良心说话,应该不会。所以,敢于踢走邻居本质上就是因为是对别人的人格不尊重。
我想,邻居也可以问我一个相反的问题:假如我是群主,有市长、前辈想进群,你会怎么办?我想,我会劝一些人主动离开。但不会踢别人。如果别人不听劝呢? 我会有两种选择:一种是我自己离开、让出我的位置;一种是另外开个群,请一些人过去,也请领导过去。改革开放40年,流行的所谓“做加法”原则就是这样:尽量少损害既得(合法)利益,在新增资源中重新分配。
我的这个原则,适合很多场景。最近某地发生一起警察与一对父女冲突的事件。警察做的到底对不对呢?执行公务时不妨问一下自己:如果这对父女是市长的话,他会怎么办?答案就应该有了。
在我看来,所谓的民主社会,就是尊重普通人的社会。
我认为:这就是对人的尊重。尊重,意味着群主没有权力把先来的邻居踢走。群主是服务大家的,没有资格给自己“扩权”。即便是大家投票下来,也不行。
这就是民主的原则:民主不仅要少数服从多数、保护公众利益,还要保护少数人既得、应有的合理利益。有幸的是,35年前我在浙大读书时,听到许良英先生的课,了解到了这些内涵。这些观点,已经进入我的内心。十年前,本着这样的原则,我曾经牵头小区的邻居们,维护小区的利益,做成过一件比较大的事情。
大约20年前,我开始做政协委员。新委员培训时,老师告诉大家:要理解政府权力的边界。有委员对某商场的经营范围有意见,要求政府干预。这就不对了。令我感到意外的是:政协委员们居然还会提这样的提案。
最近,这样的事情特别多。大家应该有所感受。很多地方以公众利益的名义,损害个人的合法利益;有的小区保安、大白趁机扩大自己的权力;有的地方用健康码限制无辜群众的自由。对这些做法,我都感到非常愤怒。我觉得,他们违反了基本的民主原则。
但是,这些事情基本上都与公权力有关。几十年来,从来没有想到社区群也会发生这样的事情。做这件事的都是平时素质很高、热心社区工作的人做的。我相信,他们的初衷是为社区好。而我愤怒的真正原因,则是认为他们违反了原则问题。
我又想起许先生的一句话:我国懂得民主概念的人非常少。于是,我突然意识到:当我认为别人不理解民主的时候,我其实不理解中国。我内心的原则是如此的不合群,无异于与风车打斗的唐吉歌德。
古人云:君子穷则独善其身,达则兼善天下。有些事情,确实不是我这种“社会闲杂人员”该关心的。正如有位邻居劝我的:我的做法不值得、没必要。甚至可以说是非常愚蠢。我个人的原则应该服从现实的乡规民俗。否则,对别人不好、对自己也不好。想到这里,我决定退群。今后,我个人最重要的任务,是把两个娃娃教育好;让自己的能力与现实匹配起来。有些事情,不是我这种小人物该操心的。
刚刚,又想到我过去批评父亲的一句话:脑子中的原则不能太多:不会有好的作用,只会有坏的结果。这句话同样可以用在我自己身上。
处理问题的方法 会变,但我的价值观不会变。我还会牢记,32年前大学毕业时丁善瑞老师给我的留言:诚以待人、敬以处事。我的价值观会告诉自己:什么是对的、什么是不对的;什么是好的、什么是不好的。而且,我还会充满希望地活着。这个希望就是:希望我的儿孙能够活在每一个普通的个人更受尊重的社会里。